《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簡稱劏房租管條例,今日正式生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近日探訪觀塘區劏房住戶時發現,很多租戶不清楚條例的內容,更發現有業主要求租戶在條例生效前簽訂新租約,以避開新條例的監管。
鄧家彪表示,在探訪劏房租戶及講解有關條例時,有大部份受訪住戶並不了解租管下的租金加幅意思,誤以為每兩年業主續約時就可加10%租金。事實上,租管條例規定租金加幅,必須跟隨「全港性租金指數」,指數如不多於10%,業主就不能加高於10%的租金。同時,條例限制即使指數高於10%,加租上限也不能超過10%。
鄧家彪指出,即使大部分劏房戶知道有關條例生效,卻不清楚條例內容,誤以為加幅是按照現時租金的10%,甚至部分業主和地產代理也這樣認為。因此,鄧家彪建議政府在短期內加強對劏房業主及租戶雙方的宣傳,否則市民無法得益,並加強對劏房住戶情況進行抽查,監察條例的實施情況。
鄧家彪又發現,有業主要求租戶在條例生效前簽訂新租約,以避開新條例的監管。甚至有業主以「私了」方式續租,尤其是向有小朋友的家庭下手,不打算遵守條例。雖然條例已實施,但有租戶仍然擔心業主未來或不再續租,或會被迫另覓單位,他呼籲政府主動執法,因為新租約必須在租期開始後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而據統計處公佈的數字,全港有近21萬人居於9萬多個劏房單位,只要對比差估署接收的租賃通知書,就能知道有多少單位違例,從而主動執法。
他亦要求當局做好相關資料庫及紀錄,定期檢視條例的成效,從而作出優化及調整。長遠而言,劏房的居住環境始終不理想,政府應增建建更多過渡性房屋,讓劏房租戶改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