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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押4月21日作審前覆核

政事

《羊村》繪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押4月21日作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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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押4月21日作審前覆核

2022年01月24日 14:14 最後更新:14:21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涉因發布羊村系列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法官郭偉健裁定,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案件押後至4月21日作審前覆核,7月5日一連5日以中文審訊,但爭議部分將以英語陳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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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認為《國安法》第44條,即交由指定法官處理亦適用於其他控罪,而就本案情況而言,5名被告面對《刑事訴訟條例》中的煽動罪包括在內並符合「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李引用總工會秘書伍巧怡及主席黎雯齡被高院駁回保釋申請,及前者的上訴許可再被終院駁回兩例,指出本案的控罪經已被裁定屬於危害國安。辯方反對控方申請本案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擔憂大眾會有偏頗的觀感,認為決定是司法機構的責任。而雖然本案控罪符合危害國安,亦需視乎情況判斷,即控罪內容和被告的動機。

被告黎雯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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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逸意。資料圖片

被告楊逸意。資料圖片

被告為主席黎雯齡(25歲)、外務副主席楊逸意(27歲)、秘書伍巧怡(28歲)、司庫陳源森(25歲)、委員方梓皓(26歲),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黃凱晴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黎雯齡(左)和楊逸意(右)。資料圖片

被告黎雯齡(左)和楊逸意(右)。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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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 逃離香港的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人士

2023年12月29日 22:58 最後更新:23:30

警方表示,近日某些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公然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逃離香港,誠信徹底破產,又指他們非但沒有反省以往對香港和市民所稱造成的傷害,更以所謂受害人身份乞求外國反華勢力援助,行為卑劣可恥,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懲教署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 資料圖片

懲教署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 資料圖片

警方說,根據《香港國安法》,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是國安處的職責之一。國安處一直循不同渠道、方法及人物等收集與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有關的情報,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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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則點名,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指他公然違反監管令,潛逃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署方已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部門依法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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