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繼2018年通過藥用大麻、研究用大麻合法化後,周二(25日)更將大麻從毒品名單中剔除,民眾未來或可自行種植大麻。但相關規定也提到未經批准擅自種植大麻可被判罰款2萬泰銖(約4,800港元)、私賣大麻則可罰款3萬泰銖(約7,2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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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副總理、衛生部長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宣布,麻醉品管制委員會已經將大麻自毒品清單中剔除,但法案仍須經過阿努廷簽署、待政府公報公布120天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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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努廷與所屬政黨一直以來積極推動大麻合法化,並展開各項政策希望能讓大麻成為泰國經濟作物之一。而大麻過去在泰國一直屬於管制品,被警方、檢察部門等視為毒品大力掃盪,如今雖然通過合法化,但仍未確定一般民眾持有大麻是否犯法,故民眾未來仍有可能因此被捕。
泰國將大麻從毒品名單中剔除。Unsplash示意圖
香港海關本月10日在機場檢獲約87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1800萬元,並拘捕2名從加拿大溫哥華經日本東京來港男子,是海關過去10年於本港機場破獲最大宗旅客販運大麻案件。
涉案兩名男子分別為67歲及48歲男旅客,兩人當日從加拿大溫哥華經日本東京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替兩人進行清關時,在其各自寄艙行李內檢獲該批懷疑大麻花,遂把兩人拘捕。兩人士將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明(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指,隨着訪港旅客人數逐增,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重點揀選來自高風險地區的旅客作清關檢查,確保有效打擊跨境販毒活動。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八十七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一千八百萬元。(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