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罪成服刑中的「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於去年2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內,親吻17歲女囚友及摸其私處,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她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暫委裁判官馮念偉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資料圖片
控方透露將傳召女事主及懲教署職員,女事主將以視像形式作供。馮官指屯門法院未有相關設備,故未能擬定審期,案件將轉介至西九龍法院處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6歲被告畢慧芬被控於2021年2月8日至22日期間,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日間活動室猥褻侵犯女子X。及於同年2月23日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浴室內猥褻侵犯女子X。
畢慧芬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資料圖片
一名56歲父親早前承認3項猥褻侵犯15歲女兒的罪名,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8個月。
資料圖片
56歲被告承認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間,曾猥褻侵犯年約15歲女童,包括觸摸乳房及指插下體等。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說,被告發現妻子出軌後產生報復心,違反誠信,乘虛而入佔女兒便宜,雖然沒有威嚇或襲擊女兒,但行為破壞女兒的舒適圈,危害女兒的精神及心理健康,經考慮後判被告入獄28個月。
示意圖片,非當事人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內地獲得碩士學位,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他經常在內地工廠工作,由於長期離港無法與妻子見面,導致其兩段婚姻的妻子均出現婚外情。而被告在2015年發現有酗酒習慣及患抑鬱的第二任妻子出軌,令他產生強烈的報復心理,再加之妻子要脅與被告離婚,並拒絕再與被告同房,被告指自己不堪婚姻及生活的雙重壓力,因而犯案,並認為自己亦是受害者。
至於女兒的受害人報告指,女兒因事件患上創傷後遺症,會不時出現頭痛、噁心兼有自殺念頭,自信低落,不敢相信他人特別是男性,其學業成績也表現下降。
男被告L.W.K. 承認於2020年11月或12月某日、2021年5月9日,以及2021年9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約15歲女童X。案情指,被告曾與X同床共眠,期間有觸摸X的大腿,並將手伸入X的胸罩及摸胸。被告也曾在X沖涼時,赤身裸體進入浴室,用陰莖撞向X臀部,並觸摸X腰部及胸部。被告還曾趁X洗澡後進入浴室,指插X下體。
X的母親,也就是被告第二任妻子知悉X遭被告非禮後質問被告,隨後報警處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