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物業一名物業代理早年以13萬元賄賂上司,以促成3宗總成交價逾6150萬元的物業交易,他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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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裁判官余振邦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影響到公司的業務和運作,案情嚴重,一般會判處監禁。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有別一般行賄案件,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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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妻子患有驚恐症和抑鬱症,被告為此感到悔疚,本案為特殊情況,望法庭依報告建議判處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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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48歲被告鍾家強案發時為美聯物業尖沙咀一間分行的高級客戶經理。2017年,被告的上司吩咐他為其客戶物色商用物業。經兩人推介,有客戶以共逾6150萬元購入三個分別位於筲箕灣及灣仔的商用物業。美聯物業就該3宗成交向被告及其上司分別支付銷售佣金約31萬元及主管佣金逾16萬元。被告其後應上司要求,將扣稅後的銷售佣金分一半予上司,即3筆共約13萬元的賄款。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廉政公署25日落案起訴一名中介公司總經理,涉嫌行賄一名銀行經理以協助客戶在該銀行開立公司帳戶。被告26日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李雄偉,33歲,深圳市滙騰商務咨詢有限公司(滙騰)總經理,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26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8月7日再提訊,並批准被告保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顧問公司滙騰的業務是轉介內地客戶在香港銀行開立公司帳戶,被告為其總經理,於今年4月曾到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信銀國際)一間分行查詢申請開戶事宜,獲悉非香港居民申請開立公司帳戶,須繳付特別手續費10,000港元。被告曾要求該分行的經理豁免有關收費,但遭拒絕。
被告涉嫌於今年4月14日及6月23日,向該名分行經理提供利益,以協助他轉介的開戶申請獲批核,每次賄款為7,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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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接獲信銀國際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曾向該分行經理表示,會就每個成功開立公司帳戶的申請,向銀行職員提供「茶錢」7,000元人民幣。
信銀國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26日由廉署人員劉燕燕代表出庭。
廉政公署25日落案起訴一名中介公司總經理,涉嫌行賄一名銀行經理以協助客戶在該銀行開立公司帳戶。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