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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van遭「標車參」勒索3.5萬元 警拉兩男被捕兼尋回車輛

社會事

貨van遭「標車參」勒索3.5萬元 警拉兩男被捕兼尋回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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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van遭「標車參」勒索3.5萬元 警拉兩男被捕兼尋回車輛

2022年01月27日 22:53 最後更新:23:00

警方周一(24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停泊在屯門一屋邨的客貨車不翼而飛,懷疑遭偷走。事主其後在同日晚上接獲電話訊息,對方要求付3.5萬元贖回車輛。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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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經深入調查,翌日凌晨約2時在元朗大棠路以涉嫌勒索拘捕21歲姓陳男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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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探員再於昨日(26日)晚上約10時,在天水圍天恩路一個酒店房間以拘捕36歲姓沈男子,涉嫌勒索,探員在其身上檢獲一柄破窗槌、約1.2克氯胺酮、約2.5克冰毒及吸食毒品工具。其後警方尋回被偷去的客貨車,經初步點算,車廂約3000元現金及部分車輛配置被盜去。沈涉嫌擅自取去交通工具、車內盜竊、販毒、管有吸食毒品器具及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被捕,由探員帶署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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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姓陳男子已被控一項勒索罪,案件已於今日(2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將繼續跟進及調查其他類似案件,相信已成功瓦解該犯罪團伙,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呼籲任何人士如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5855與調查人員聯絡。

警方起回涉事客貨車。警方提供

警方起回涉事客貨車。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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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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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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