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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罪脫 六旬婦擾亂秩序及襲保安罪成

政事

「Lunch哥」罪脫  六旬婦擾亂秩序及襲保安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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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罪脫 六旬婦擾亂秩序及襲保安罪成

2022年01月28日 17:34 最後更新:17:44

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與六旬婦涉嫌前年9月在中環置地廣場參與示威活動期間擾亂秩序,婦人另涉襲擊保安員。2人否認控罪,案件今天於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王證瑜指,李當日僅呼叫口號,沒有阻止他人搭乘電梯,或作衝擊性行為;但婦人在保安阻止下仍圖突破防線,更出手推撞,屬不當地破壞秩序。故此裁定前者罪脫,後者罪成,法庭為她索取背景報告後再於2月25日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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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裁決指,被告李國永(19歲)沒有阻止其他途人使用電梯,亦無在攔截時有任何對抗,例如衝擊防線。雖然他有向保安說具侮辱性的說話,但控方未能證明他欲恐嚇對方。裁判官續指,被告有自閉症,情緒控制和表達較他人遜色,其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的說法不是唯一可能,遂裁定被告的言行沒有令秩序受影響,罪名不成立。被告聞判後表現激動,握緊拳頭並不時望向家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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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女被告陳麗珍(62歲)在審訊時稱,電梯口有人上落,受人包圍感到「好驚」,故要推開保安Ganesh Gurung,又質疑他故意向後靠,險令自己失平衡跌倒。裁判官表明不接納說法,因被告可從左邊或其他空間離開,根本不須出手推撞,她並非因自衛而為之。加上其試圖衝擊防線,令其他途人受阻,顯然是在不當地破壞秩序,遂裁定她2罪均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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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同被控於2020年9月7日,在中環置地廣場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陳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保安主管Ganesh Gurung。

被告李國永(左)和陳麗珍(右)。 資料圖片

被告李國永(左)和陳麗珍(右)。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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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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