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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男記者涉阻差及妨擾罪 准保釋官押3.21再訊

政事

網媒男記者涉阻差及妨擾罪 准保釋官押3.21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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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男記者涉阻差及妨擾罪 准保釋官押3.21再訊

2022年01月28日 17:47 最後更新:17:57

去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警方派員到場巡邏,其間網媒「蛋蛋俱樂部」男記者涉嫌阻礙警員執勤及把相機腳架置於路中心,被控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兩罪。事隔多月,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陳慧敏押後案件至3月21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2000元現金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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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是「蛋蛋俱樂部」 的34歲被告梁志恒,被控於2021年8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警長22991執行公務;及在同日於上址的行人路中心放置腳架拍攝,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上述公眾地方遭受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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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志恒。 資料圖片

被告梁志恒。 資料圖片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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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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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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