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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前「大秘」董宏受賄4.63億 被判死緩

兩岸

王岐山前「大秘」董宏受賄4.63億  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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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前「大秘」董宏受賄4.63億 被判死緩

2022年01月28日 20:31 最後更新:20:40

曾任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大管家的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受賄案,今日在山東青島判決。董宏受賄4.63億元(人民幣,下同),一審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董宏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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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青島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官方發布的現場相片顯示,69歲的董宏面容清瘦,在被告席聴判時表現冷靜。

判決指出:1999年至2020年,董宏利用擔任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破產清算組成員、中共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6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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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董宏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董宏自動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罪行,具有自首情節,且其能夠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全部追繳到案,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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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是遼寧省海城人,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黨史系,曾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薄一波的秘書。1998年,王岐山擔任廣東副省長,董宏跟隨南下擔任省政府副秘書長,追隨王岐山將近20年。王岐山擔任中紀委書記期間,他擔任副部級巡視專員。

董宏案宣判現場

董宏案宣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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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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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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