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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轉載許智峯帖文 認煽惑他人投白票押3月中判刑

政事

2男女轉載許智峯帖文 認煽惑他人投白票押3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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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女轉載許智峯帖文 認煽惑他人投白票押3月中判刑

2022年02月15日 17:11 最後更新:17:11

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2名男女在網上轉載已流亡海外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呼籲公眾投白票的帖文,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二人今天於觀塘法院承認控罪,為完善選舉制度實施後首批被定罪的被告。他們均獲准以原有的1,000元保釋至3月15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為他們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案情指,許智峯去年10月29日在Facebook上提出「如水計劃」,當中煽動閱覽者在選舉中投白票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許亦著閱覽者分享帖文以散布計畫。廉署翌日發新聞稿提醒市民相關行為有機會違反第554章《選舉(舞弊或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警告切勿以身試法。被告陳健民(36歲,銷售員)和梁月嫦(65歲,辦公室助理)在同日廉署發稿前後分別轉載帖文,帖文截至11月9日和12月16日仍展示在他們的專頁上。二人在11月9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是專頁的唯一使用者,而設定容許非好友閱覽帖文。

立法會選舉2021。資料圖片

立法會選舉2021。資料圖片

被告陳健民和梁月嫦各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作為罪,指2人分別於本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及10月30日至12月16日在香港,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個人Facebook 專頁上轉載許智峯於10月29日的帖文,而該帖文煽惑在該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給該另一人的選票,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

觀塘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法院。資料圖片

2男女轉載許智峯帖文,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

2男女轉載許智峯帖文,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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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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