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城市大學學生會本月14日涉嫌在校內聚眾鼓吹抗爭,並違反抗疫條例,校方已就事件報警,國安處接手調查,並安排校內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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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學生會因在限期內未能提交多年來的賬目審計報告,校方決定在7日內收回學生會的會址。學生會於是在本月14日下午遷出會址前舉行「告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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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城市大學學生會本月14日涉嫌在校內聚眾鼓吹抗爭,並違反抗疫條例,校方已就事件報警,國安處接手調查,並安排校內取證。
本月7日,學生會因在限期內未能提交多年來的賬目審計報告,校方決定在7日內收回學生會的會址。學生會於是在本月14日下午遷出會址前舉行「告別禮」。
當日,約30名穿著黑衣的學生先在學生會櫃枱聚集,及後帶隊在校內遊行,高峰期有逾百人參與,懷疑違反限聚令。遊行人士到學生會營運的福利社前發言,並在地上寫下「寸步不讓 抗爭到底」等字句。
沿途高喊口號的學生,接著遊行至校內「民主牆」貼上便利貼,及在校園樓梯扶手塗鴉,內容懷疑涉及「港獨」。據了解,校方已就事件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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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約30名穿著黑衣的學生先在學生會櫃枱聚集,及後帶隊在校內遊行,高峰期有逾百人參與,懷疑違反限聚令。遊行人士到學生會營運的福利社前發言,並在地上寫下「寸步不讓 抗爭到底」等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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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高喊口號的學生,接著遊行至校內「民主牆」貼上便利貼,及在校園樓梯扶手塗鴉,內容懷疑涉及「港獨」。據了解,校方已就事件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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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
警務處國安處18日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處19日上午暫控他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另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