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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童樂居虐兒案2被告獲保禁接觸證人  押下月杪再訊

社會事

涉童樂居虐兒案2被告獲保禁接觸證人  押下月杪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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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童樂居虐兒案2被告獲保禁接觸證人  押下月杪再訊

2022年03月01日 12:25 最後更新:12:36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12月爆出轟動虐兒事件,調查至今涉及最少39名受害兒童。涉案26名職員先後分9宗案件被控虐兒,最新一宗案件2名被告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被控1項虐兒,暫准毋須答辯,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為受害幼童下達匿名令,押後案件至下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行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2名被告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一星期到警署報到2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踏足涉案地址、接觸該處職員及兒童或參與照顧兒童工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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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幼兒工作員23歲陳靄盈及53歲盧敏兒,被控於2021年12月2日及19日,在旺角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2歲男童E及D,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被告盧敏兒(中)

被告盧敏兒(中)

被告陳靄盈。

被告陳靄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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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中袖手旁觀 兩被告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2024年01月15日 18:48 最後更新:21:00

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早前分別承認1項及2項虐兒罪,稱在案中僅袖手旁觀的其中兩名幼兒工作者,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同案其中一名被告,將一名女童整個人提起摔到地墊上,面部著地,52歲時任幼兒工作助理的被告李慧心在旁手插褲袋,視若無睹,無動於衷。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另一名61歲時任兼職護理員鄭淑貞,在同案另一名被告多次大力拍打另一名女童頭部時,鄭淑貞負有照顧責任卻不加干預,嚴重破壞誠信。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認為,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僅袖手旁觀,乃淡化角色,童樂居職員守則中訂明嚴禁體罰及暴力行為,須確保兒童安全,2人負有積極責任保護兒童,卻對幼童麻木不仁,漠不關心,旁觀惡行助長歪風,讓他人可以肆無忌憚任意妄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強調,2人受薪工作服務社群,卻干犯傷害弱勢社群的罪行,判監無可避免,考慮到2人並非施襲者,每罪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判處李慧心監禁4個月,鄭淑貞監禁4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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