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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劏房戶被濫收水費 幅度達原價近5倍

社會事

96%劏房戶被濫收水費 幅度達原價近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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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劏房戶被濫收水費 幅度達原價近5倍

2022年03月09日 16:22 最後更新:16:33

劏房戶被濫收水電費的情況嚴重。有團體早前進行調查,發現96%受訪者被業主濫收水費,其中濫收幅度更近5倍,另有超過8成受訪者因擔心被業主秋後算賬,選擇不舉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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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於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2月15日進行「葵涌區不適切居所濫收水費問卷調查」,以問卷訪問了100 位不適切居所租戶。調查結果發現,約83.3%的受訪者因擔心會被業主秋後算賬,而選擇不向水務署舉報,另超過5成的受訪者則擔心舉報業主後,業主會將罰款轉嫁租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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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調查亦發現有96%的受訪者現時被業主濫收水費,當中81%的受訪者現時居住的單位已經安裝獨立水錶。另外,雖然《2021年水務設施(水務設施規例)(修訂)條例》於去年5月生效,水務署承諾會就懷疑濫收水費的情況主動巡查,惟所有受訪者都表示,居住期間從沒見過職員於大樓內進行巡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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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聯盟建議政府應立法安裝獨立水錶,並直接向水務署繳交水費,解決現時租客被業主胡亂定價的問題,當局亦應加強主動執法及介入調查,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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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劏房業主違反規定 合共罰款26900元

2024年04月05日 20:10 最後更新:22:22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2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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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及沒有提供租金收據予租客。其中一名業主觸犯上述4項共12宗罪行,被判處罰款10900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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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18宗個案,共涉及183名「劏房」業主,罰款400元至1萬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01700元。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條例的相關規定;同時提醒「劏房」租客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益。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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