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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特幣」綁架勒索案 再拘7名男子今提堂押後至5月23日再訊

社會事

「泰特幣」綁架勒索案 再拘7名男子今提堂押後至5月2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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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特幣」綁架勒索案 再拘7名男子今提堂押後至5月23日再訊

2022年03月28日 12:43 最後更新:12:52

一名從事虛擬貨幣投資的男子去年11月交易「泰特幣」時,疑遭到綁架及勒索3000萬元贖金。繼早前涉案18人被捕後,警方上周五再拘捕7名男子,控以一項綁架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眾人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進行DNA和指紋鑑證、檢驗手機通訊紀錄等。全部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要還押候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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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被告依次為韓瀚達(27歲)、李志邦(27歲)、葉偉俊(25歲)、姚俊傑(26歲)、陳子騫(27歲)、李智誠(26歲)及顧樂奇(28歲),全部報稱無業。他們同被控一項綁架罪,即於2021年11月6日,在九龍灣宏通街1號啟福工業中心某室,以武力方式將一名男子在違反其意願下帶走,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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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周表示,本案至今一共有25人被捕,其中8人已分別被控以「綁架」及「串謀綁架」罪,早前已於裁判法院提堂。

7名疑犯日前內地落網移交香港警方。資料圖片

7名疑犯日前內地落網移交香港警方。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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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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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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