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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啟動為期9個月童樂居重整計劃 全面徹底改善其服務

社會事

保護兒童啟動為期9個月童樂居重整計劃 全面徹底改善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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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啟動為期9個月童樂居重整計劃 全面徹底改善其服務

2022年03月31日 15:52 最後更新:16:01

香港保護兒童會表示,將與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在社會福利署及多個機構的大力支持下,於轄下「童樂居」啟動為期9個月的服務重整計劃,全面徹底改善其服務,計劃主要有4大主軸,分別為兒童為本、革新管理、專業培訓及關愛並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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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會義務執行委員會主席夏穆表示,服務重整計劃之目的,是把童樂居改革為留宿兒童院舍服務的典範,將引進新服務模式,包括優化管理、增強培訓、增加資源和提高人手比例等。他指,童樂居的領導團隊已更新,於本月16日履新的院長張美玲將在署任總幹事周舜宜及議會委任的項目經理的領導下,肩負起革新童樂居管理工作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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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穆續指,歡迎由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的14個會員機構,借調至童樂居工作的30位專業同工及幼兒工作員,童樂居未來9個月的管理架構、幼兒生活日程、教顧模式、前線人員的當值安排和不同專業的分工協作等各方面均會進行改革,並將向「矢志革新、重建童樂居」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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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重整計劃的團隊包括耀中幼教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幼兒、長者及社會服務學科,以及太平洋區幼兒教育研究學會,最終目標是重整院舍領導、管理哲學及士氣等,提供優質成長環境及照顧。

(由左至右)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院長張美玲、童樂居服務重整計劃項目經理何惠霞、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主席潘少鳳、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顧問及創會主席甘秀雲、童樂居服務重整計劃助理項目經理招美玉。

(由左至右)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院長張美玲、童樂居服務重整計劃項目經理何惠霞、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主席潘少鳳、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顧問及創會主席甘秀雲、童樂居服務重整計劃助理項目經理招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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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中袖手旁觀 兩被告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2024年01月15日 18:48 最後更新:21:00

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早前分別承認1項及2項虐兒罪,稱在案中僅袖手旁觀的其中兩名幼兒工作者,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同案其中一名被告,將一名女童整個人提起摔到地墊上,面部著地,52歲時任幼兒工作助理的被告李慧心在旁手插褲袋,視若無睹,無動於衷。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另一名61歲時任兼職護理員鄭淑貞,在同案另一名被告多次大力拍打另一名女童頭部時,鄭淑貞負有照顧責任卻不加干預,嚴重破壞誠信。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認為,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僅袖手旁觀,乃淡化角色,童樂居職員守則中訂明嚴禁體罰及暴力行為,須確保兒童安全,2人負有積極責任保護兒童,卻對幼童麻木不仁,漠不關心,旁觀惡行助長歪風,讓他人可以肆無忌憚任意妄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強調,2人受薪工作服務社群,卻干犯傷害弱勢社群的罪行,判監無可避免,考慮到2人並非施襲者,每罪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判處李慧心監禁4個月,鄭淑貞監禁4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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