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已於本月3日展開,將於本周六(16日)結束。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簡慧敏今日(11日)表示,留意到現時進行中的特首選舉,參選人的選舉活動因禁止聚集的防疫規例而受限制,影響了參選人與選委和市民接觸、見面、交流的機會,情況不太理想。簡慧敏促請相關官員批准為特首選舉進行聚集的豁免申請,在平衡防疫需要下讓選舉活動有效進行。
簡慧敏表示,早前於3月初立法會兩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她已反映了各項防疫規定(包括禁止聚集的規定第599G章)的有效期與特首選舉提名期重疊的情況,於是分別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及食物及衛生局的官員點出問題所在,要求局方做好準備和預案,在做足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以特首選舉能夠合理、有序且安全進行為目標。
4月2日,政府透過新聞公報公佈「就行政長官選舉的群組及多戶聚集作出的豁免」,然而,簡慧敏指出,從已經開展的選舉活動看,即使有4月2日的豁免,候選人團隊表示仍然受相關規定限制,無法同選民實體見面,只能綫上進行。
簡慧敏表示,在早前的3月10日,她已提出食衛局官員豁免特首選舉的相關聚集的至少3個方法,但據競選辦公室理解,有關規定仍要求政務司司長就每個聚集的豁免申請做出批准,逐項申請逐項批不具有可操作性,加上政務司司長位置目前出缺,就算特首指明其他公職人員行使有關權力,亦非可行之法。
簡慧敏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立即修改第599G章的附表1,將「為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而進行的聚集」納入「豁免聚集(exempted gatherings)」,就毋須依賴4月2日做出的豁免再要額外逐項批准,令候選人能夠隨時視疫情發展的實際情況決定選舉活動的方式。考慮到具體執行上的需要,可以於附表1加入其他條件,包括有關活動要由「候選人或其代理人組織」、候選人要「先經資格審查委員會確定資格」,以及「須有至少一名選委參與」等因素。
簡慧敏表示,這一場特首選舉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第一場特首選舉,意義非凡。現屆政府有責任做好此項重要工作,趁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馬上就社交距離措施逐步開放而修改法例的機會,立即採取切實可行的行動,完成好防疫與特首選舉兩項關鍵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