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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版權修例拖延逾10年 冀議會盡快通過

政事

邱騰華:版權修例拖延逾10年 冀議會盡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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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版權修例拖延逾10年 冀議會盡快通過

2022年04月19日 17:50 最後更新:17:52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版權條例》修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相關修例工作已經被拖延超過10年,形容是曠日持久。他又提到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有時會出現對立,政府需要取得平衡,希望今次修例取得議會支持,盡快完成。經民聯林健鋒關注修例會否加入《港區國安法》元素,邱騰華回應指,目前未見有需要。

邱騰華希望立法會盡快通過版權條例修訂。(資料圖片)

邱騰華希望立法會盡快通過版權條例修訂。(資料圖片)

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則稱,不會就諷刺、戲仿等豁免元素下定義,指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都同意做法,讓法庭可以考慮使用版權作品的目的、性質、潛在市場價值影響等因素,作出公平評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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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霍啟剛指業界對修例期待已久,但擔心草案豁免範圍過闊,不能有效打擊未獲權的轉播、非法串流裝置。而民建聯黃俊碩亦支持修例,相信有助經濟發展,惟很多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擔心修例會損害二次創作空間,認為當局應提供例子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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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版權條例》附屬法例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有關市民亦需要先簽署書面聲明。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設計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設計圖片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許麗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行的《圖書館規例》是根據字數來定義複製作品的「合理比例」,新修例摒棄「字數計算」方式,建議為「合理比例」提供一個指引,而不是一個嚴格定義,但「合理比例」為多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許麗珊又說若複製品超過10%內容,則需按照個別具體情況和作品特性再衡量。她舉例說複印書籍時,如果只能是印10%,有關句子未必完整,因此要複印多一些。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資料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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