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粉嶺公路九巴撞樹釀成6死39傷慘劇,肇事九巴司機事後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判即時入獄4年,停牌5年。其中一名傷者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司機及九巴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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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Wong Pui Yan,被告為司機文志光及九龍巴士有限公司。入稟狀,基於文志光疏忽駕駛巴士,導致原告於2019年12月18日,在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的交通意外受傷,而文的僱主公司亦需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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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志光去年承認在2019年12月18日,在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危險駕駛一輛巴士,導致3男3女死亡及5男3女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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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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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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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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