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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元朗一連三日進行單車安全執法 警員共發41張傳票

社會事

警元朗一連三日進行單車安全執法 警員共發41張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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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元朗一連三日進行單車安全執法 警員共發41張傳票

2022年05月12日 08:35 最後更新:08:44

人員於一連三日(5月9至11日)在元朗區內多個黑點進行單車安全執法行動,檢控違例踏單車的人士,主要針對沒有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規定、行人路騎踏單車、晚間沒亮燈、鹵莽或不小心踏單車等嚴重違例事項。行動中,警員共發出41張傳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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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除檢控違例單車駕駛者外,亦會派發「駕駛單車人士安全指引」小冊子,以提醒駕駛人士切勿因一時之便而違例騎踏單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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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會繼續採取有關行動,並呼籲踏單車人士遵守交通規例,注意道路安全,並且於夜間騎踏單車時必須展示燈號及無明顯需要不要在行人路上騎踏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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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人員在區內多個黑點進行單車安全執法行動。

元朗警區人員在區內多個黑點進行單車安全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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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撃單車違例及電動可移動工具 共拘三人

2023年10月21日 18:46 最後更新:20:26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在過去星期四及五打擊單車違例事項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三人被捕。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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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在過去星期四及五,在區內多處包括荃灣、葵涌、青衣、沙田、馬鞍山及大嶼山多區,打擊單車違例事項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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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行動中,向多名違規騎單車人士發出一共129張傳票,違例事項包括在行人路上踏單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規定等。

另外,警方拘捕兩男一女,年齡介乎二十六至六十七歲。他們因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涉嫌干犯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行動中人員共扣查三部電動單車。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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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所有騎單車人士,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