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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指引建議法官應避免向傳媒表態參與政治 社媒言行注意觀感

政事

新指引建議法官應避免向傳媒表態參與政治 社媒言行注意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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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指引建議法官應避免向傳媒表態參與政治 社媒言行注意觀感

2022年05月16日 16:23 最後更新:16:23

司法機構今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為2004年版的更新版,提到法官有責任規管法庭程序,不得對陪審員謄本作任何修改、必須跟庭上一樣,而且判決須在合理時間內作出,並新增了「法庭以外的專業活動」以及「非司法活動」的章節。

指引提出,法官應注意不要讓從事專業活動「影響社會對他們本人以至整個司法機構在獨立、公正及正直誠實方面的信心。」指引亦提到,「對於一些很可能會由法庭處理的具爭議性法律問題,法官如發表意見,其表達方式及內容要避免可能影響日後的聆訊資格。」;另外,「法官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即使匿名亦然。如有傳媒查詢,應轉交法院領導;法院領導一般會將查詢交由司法機構的新聞及公共關係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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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因應資訊科技發展的影響,特別是社交媒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訂。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今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為2004年版的更新版,提到法官有責任規管法庭程序,不得對陪審員謄本作任何修改、必須跟庭上一樣,而且判決須在合理時間內作出,並新增了「法庭以外的專業活動」以及「非司法活動」的章節。

法官須確保社交媒體上言行不削弱公眾對整個司法機構的信心。資料圖片

在非司法活動方面,指引表明,「法官要考慮的因素是,社會上一個明理、不存偏見、熟知情況的人,會否認為有關的行為,會影響司法獨立或公正無私,或有損司法職位的尊嚴和地位。如有上述的情況,便應避免作出這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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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應避免就涉政治或具爭議事宜公開表達意見或參與請願

司法機構今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為2004年版的更新版。資料圖片

指引又提醒,「法官在其私人事務上使用社交媒體屬於個人選擇,理應不會引起非議。相反,對社交媒體缺乏基本認識或會予人法官與現代社會脫節的觀感。然而,法官應留意使用社交媒體所帶來的風險,並因應這些風險謹慎行事。透過社交媒體發布的資訊有可能即時被大量人士閱覽,而且容易被搜尋、檢索和傳發,甚或永久保留於互聯網。針對私隱及安全的設定,固然應當加以留意,但相關設定並非完全可靠。法官應依循有關司法獨立、大公無私、正直誠實及言行得當的原則,以必須促進和維持公眾對法官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作為準則,並且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眾觀感。」指引強調,「法官須確保如相關資訊一旦公開不會對自己構成風險,或損害其地位、操守或其職務的尊嚴,亦不應削弱公眾對整個司法機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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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處理外界加朋友讚好或追蹤

《指引》因應資訊科技發展的影響,特別是社交媒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訂。資料圖片

《指引》因應資訊科技發展的影響,特別是社交媒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訂。資料圖片

在非司法活動方面,指引表明,「法官要考慮的因素是,社會上一個明理、不存偏見、熟知情況的人,會否認為有關的行為,會影響司法獨立或公正無私,或有損司法職位的尊嚴和地位。如有上述的情況,便應避免作出這些行為。」

法官須確保社交媒體上言行不削弱公眾對整個司法機構的信心。資料圖片

法官須確保社交媒體上言行不削弱公眾對整個司法機構的信心。資料圖片

法官應避免就涉政治或具爭議事宜公開表達意見或參與請願

指引舉例,「法官應避免參加或捐助政治組織或政治活動,以及避免與兩者有聯繫。例如,法官應避免出席與政治有關的集會或示威活動。法官亦應避免以個人身分或聯同他人就涉及政治或具爭議性質的事宜公開表達意見或參與請願。儘管如此,法官當然可自由行使選舉權利。」;「假如法官的近親是政界的活躍份子,法官應緊記在審理某些案件時,可能因外間對他的公允性有關注,而應考慮是否需要取消自己聆訊那些案件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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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又提醒,「法官在其私人事務上使用社交媒體屬於個人選擇,理應不會引起非議。相反,對社交媒體缺乏基本認識或會予人法官與現代社會脫節的觀感。然而,法官應留意使用社交媒體所帶來的風險,並因應這些風險謹慎行事。透過社交媒體發布的資訊有可能即時被大量人士閱覽,而且容易被搜尋、檢索和傳發,甚或永久保留於互聯網。針對私隱及安全的設定,固然應當加以留意,但相關設定並非完全可靠。法官應依循有關司法獨立、大公無私、正直誠實及言行得當的原則,以必須促進和維持公眾對法官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作為準則,並且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眾觀感。」指引強調,「法官須確保如相關資訊一旦公開不會對自己構成風險,或損害其地位、操守或其職務的尊嚴,亦不應削弱公眾對整個司法機構的信心。」

司法機構今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為2004年版的更新版。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今日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為2004年版的更新版。資料圖片

審慎處理外界加朋友讚好或追蹤

指引列舉多個例子,「法官應合理謹慎,確保自己或至親和摯友使用社交媒體時,不會不必要地公開自己的個人或聯絡詳情或私人生活資料。」;「法官應避免在社交媒體評論案件、法律議題、訴訟人、證人或律師。」;「對於將任何人士、團體或單位『加為朋友』、給予『讚好』或『追蹤』,抑或是以其他網上或社交媒體方式與之聯繫,法官都應格外審慎,特別是當有關聯繫可能會削弱外界對法官公正審理個別案件的觀感或破壞公眾對整體司法機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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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又列明,「在網上辱罵法官、針對法官作出「起底」或其他披露其個人資料或詳情的事例在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轄區均有發生。當法官遇上這種情況,應避免直接回應該等中傷,及如情況合適應請示法院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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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司法機構人手問題 梁悅賢稱持續招聘及調撥人手

2024年04月15日 18:30 最後更新:18:53

司法機構建議在土地審裁處增加兩個司法職位,以應付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通過後所增加的案件量。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說,每宗案件有一定複雜性,需要較多司法資源處理,參考以往經驗,8成個案要一至兩年完成審理,當中涉及複雜的技術問題和專家佐證,因此需要增加人手。

梁悅賢(政府網站圖片)

梁悅賢(政府網站圖片)

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不少議員問到司法機構人手問題,其中法律界林新強關注長時間未能招聘法官;選委界議員江玉歡認為,司法機構2024至25年度總預算開支達26億3千多萬元是太保守和太少,比水務署還要低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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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悅賢說每年司法機構均有增加人手和資源,但同時需要審慎處理財政,司法機構會持續公開招聘和調撥人手,並同步委任暫委法官,現時有大約100名短期司法人手舒緩短缺情況。她又指,司法機構正多管齊下招聘和推廣,以增加人手,今年區域法院招聘結果相當正面。

經民聯梁美芬說司法機構正試行現場直播聆訊,但每宗案件的直播採購外判服務開支達40萬元,費用太高昂,又關注近月考評局和區議會選舉的電子系統先後出現問題,司法機構如何確保系統質素受保障。

終審法院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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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悅賢說,終審法院下月初將進行第4宗案件的直播聆訊,期間有足夠監控防止盜錄,每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亦有直播經驗。她認同每次直播聆訊開支達40萬元,長遠運作開支偏高,如果日後恆常進行直播,會探討一次過投放資源,購置可以由司法機構自行掌控的儀器,以減少經常性開支。

勞聯林振昇問到,去年勞資審裁處案件由預約至入稟的輪候時間未達標,關注近日不少商戶陸續倒閉結業,勞資個案上升,輪候日數會否再度延長。梁悅賢回應說最新數字顯示,勞資審裁處處理相關案件程序的輪候時間已回落,司法機構會透過內部調撥,安排更多司法人員審理,也會密切留意人手和輪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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