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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行為指引更新 包括提醒處理社交媒體應格外審慎

香港電台

法官行為指引更新 包括提醒處理社交媒體應格外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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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行為指引更新 包括提醒處理社交媒體應格外審慎

2022年05月16日 15:55 最後更新:16:30

司法機構發表2022《法官行為指引》,就法官行為作出規範,提到法官在對在社交媒體上「加為朋友」、給予「讚好」或「追蹤」時,都應格外審慎。

指引說,法官在私人事務使用社交媒體屬個人選擇,對社交媒體缺乏基本認識或會予人法官與現代社會脫節的觀感。然而,法官應留意使用社交媒體帶來的風險,並因應這些風險謹慎行事,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眾觀感。

指引要求法官應避免在社交媒體評論案件、法律議題、訴訟人、證人或律師。對將任何人士、團體或單位「加為朋友」、給予「讚好」或「追蹤」,抑或是以其他網上或社交媒體方式與之聯繫,法官都應格外審慎,特別是當有關聯繫可能會削弱外界對法官公正審理個別案件的觀感,或破壞公眾對於整體司法機構的信心。

指引提出,當法官遇上在網上受到辱罵、針對法官起底等行為,應避免直接回應,如果情況合適應請示法院領導。至於面對傳媒或公眾人士就法官的判決作出批評,法官亦應避免作出回應,並只可透過判詞表達對案件的看法。

法官亦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即使匿名亦然,如有傳媒查詢,應轉交法院領導,並一般交由司法機構的新聞及公共關係組跟進。

指引又提醒法官,引起外界感到法官並不公正的情況有多種,例如法官在庭外與何人交往及參與哪些活動等,都可能影響外界對法官的觀感。

司法機構說,修訂指引是因應資訊科技發展的影響,特別是社交媒體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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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東:不得不思考就電子系統嚴格執行要求擴展至法定和公營機構

2024年04月19日 14:25 最後更新:15:20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表示,最近一些法定或公營機構出現電子系統故障問題,使政府不得不思考把相對嚴格的政策執行要求,擴展至法定和公營機構。孫東又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很多好的政策都是在慘痛教訓中得到,希望各政府部門不要因為電子系統出現一些挫折就「縮手縮腳」,不敢推出電子政府服務,當局鼓勵各部門繼續推出電子政府服務。

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區議會選舉電子選民登記冊、「康體通」、「易通行」、「監考易」等系統應驗了「梅菲定律」相繼出錯,關注責任是否由當局或任何一方負責。孫東說很多部門都有自己的資訊科技團隊,各自根據自己的服務對象需求而推出電子服務。資科辦有幾十名技術人員,資科辦主要負責政府的保安工作及制定政策,去年11月亦發出指示,要求各部門推出電子系統時,需要經過獲確認的第3方進行獨立壓力測試,今年2月就這些指示作出補充。

孫東強調政府部門連同法定和公營機構合共有數百個,不能單靠資科辦處理問題,建設「智慧香港」和「數字政府」,必須各部門參與落實。

議員陳學鋒問公營機構的電子系統出錯,當局是否有權監督。孫東說涉及法定或公營機構,資科辦沒有權力去指揮或調動,但資科辦可以制定政策,最終落實交由政策局及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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