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壹傳媒涉違租契案 64歲周達權確認力高佔用大樓地方

政事

壹傳媒涉違租契案 64歲周達權確認力高佔用大樓地方
政事

政事

壹傳媒涉違租契案 64歲周達權確認力高佔用大樓地方

2022年05月16日 19:49 最後更新:19:56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契,被控2項欺詐科技園公司案,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轉為控方特赦證人的前壹傳媒總裁周達權確認力高佔用大樓地方,由始至終「係無牌照㗎」。案件周三續審。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午後主問,呈上2010年初壹傳媒一份會議紀錄,周達權確認當日有黃偉強及行政部等人與會,通過搬位安排,將壹週刊銷售支援部遷走,將大樓430室用作力高辦公室,內有Mark Simon個人辦公室,楊美琪並輔以4樓平面圖佐證。周另提到一般子公司佔用大樓地方時,黃偉強會為此申請牌照,相關事宜過去由高層決定,黎會於董事會中傳閱決議書,而黃偉強則負責聯絡修訂申請。周達權確認力高佔用大樓地方,由始至終「係冇牌照㗎」,此事之前由黎及其他董事決定,「我唔知點解(冇申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黃偉強。

黃偉強。

被告74歲黎智英和59歲黃偉強分別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間,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計畫書、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訂的租契協議及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並以此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採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64歲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獲准從案件分拆,押後至7月21日下午提訊。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