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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生非法集結及襲警判社務令 首宗律政司提刑期覆核失敗案件

政事

23歲男生非法集結及襲警判社務令 首宗律政司提刑期覆核失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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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生非法集結及襲警判社務令 首宗律政司提刑期覆核失敗案件

2022年05月17日 13:34 最後更新:13:50

網民於2020年5月發起反國歌法示威,23歲男學生涉在旺角投擲金屬製豬油桶,令兩名警員受傷。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及兩項襲警罪成,被裁判官鄭念慈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今到高等法院提出刑期覆核,認為本案判刑過輕,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經考慮本案背景後,認為本案判以社會服務令雖屬原則上犯錯,但仍決定拒絕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本案亦為首宗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被拒的反修例示威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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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李汶錡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14267及警長50365。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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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指,根據本案的嚴重程度,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以儆效尤。而且原審時勞教中心報告呈因李有精神問題及脊柱側彎,而不建議判入勞教中心,但社會服務令報告則建議160至24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配合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惟裁判官鄭念慈最終只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比起報告建議的時數亦是過低,故建議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但可判處可以即時獲釋的刑期,以確保刑事定罪紀錄。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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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答辯人李汶錡的李國輔大律師則指,鄭官原審時考慮到李已真誠反思,判刑前已還押逾160天,判處即時監禁或很快會服刑完畢,相信判處社會服務令對其更生及學業有較大幫助。而且李現時已完成116小時的社會服務令,只剩4小時社會服務令尚未完成,相信只需一天的時間便可完成。

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以本案背景而言,鄭官原審時判處社會服務令屬於原則上犯錯,亦不會認為社會服務令是本案的合理判刑,但考慮到本案所有因素後,上訴庭仍決定駁回律政司的覆核申請,維持原判,將擇日頒布書面裁決理由。

被告李汶錡。

被告李汶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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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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