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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七一銅鑼灣非法集結 4男獲准保釋7.11再訊

政事

涉前年七一銅鑼灣非法集結 4男獲准保釋7.11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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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七一銅鑼灣非法集結 4男獲准保釋7.11再訊

2022年05月19日 16:47 最後更新:16:48

2020年警方首次禁止七一遊行,同日大批示威者於高士威道近中央圖書館一帶聚集,期間多處有堵路。4名涉案男子事隔近兩年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眾人暫時毋需答辯,裁判官葉啓亮將案件押後至7月11日,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並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現金1000元、不得離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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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葉健榮(40歲,送貨員)、林永耀(24歲,工程師)、蔡偉賢(22歲,學生)及黎子元(22歲,學生)。他們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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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1日銅鑼灣一帶有人聚集。資料圖片

前年7月1日銅鑼灣一帶有人聚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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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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