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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8歲學生認暴動罪判入勞教 官:年輕不是什麼成就

政事

理大衝突18歲學生認暴動罪判入勞教 官:年輕不是什麼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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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8歲學生認暴動罪判入勞教 官:年輕不是什麼成就

2022年05月20日 14:16 最後更新:14:21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有數千名示威者在加士居道聚集,並以障礙物阻塞交通及掘磚,警方多次舉旗警告仍未有散去。一名案發時只有16歲的青年當場被捕,他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今天判刑時表明「年輕不是什麼成就」,被告以為年輕就可以改變世界,不受法律管制,但亦考慮到被告師長求情等因素,遂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被告亦須向法庭賠償1萬元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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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銘昊現年18歲,就讀理工大學物理治療系一年級,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法官練錦鴻判刑指,此類行為不但自私,更對大眾造成不便。法官又批評示威者恃著人多勢眾,達到心中自以為高尚的目的,法庭不能姑息,否則社會不能運作。法官認為雖然無證據顯示被告實際有投擲汽油彈及破壞設施等行為,但他參與其中令人覺得可以為所欲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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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指,年輕是每個人的必經階段,不是甚麼成就,沒有案底也非值得驕傲的事,因奉公守法是市民的責任。不過年輕人來日方長,及時知錯便有足夠時間改進,亦希望判刑得到大眾認同,故考慮被告師長求情、被告沒有放棄改進自己的機會等因素,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本案共10名被告,23歲運輸工人區海峰早前亦認罪,其餘8人否認控罪受審,將於7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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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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