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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IVE男生藏汽油彈判囚撤覆核申請 稱溝通有誤而填錯文件

政事

24歲IVE男生藏汽油彈判囚撤覆核申請 稱溝通有誤而填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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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IVE男生藏汽油彈判囚撤覆核申請 稱溝通有誤而填錯文件

2022年05月20日 16:13 最後更新:17:02

24歲IVE男學生於2020年4月,在葵涌警署附近遇警員截查,其所攜紙袋被搜出2支汽油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發數天後,一名男警長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自編自導」區內一宗汽油彈案件被捕,惟後來未被起訴。男生經審訊後被定罪,本月初遭判囚14個月監禁。案件今日於觀塘法院進行覆核聆訊,辯方指被告原打算上訴至高等法院,但因懲教人員溝通有誤導致被告填錯文件,故撤銷覆核申請。辯方繼而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原審裁判官屈麗雯認為存檔文件並無提及上述申請,拒批辯方申請,即被告需要繼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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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文憑學生林偉豪被控於2020年4月13日,在葵涌警署附近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2樽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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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同年4月16日首次提堂時,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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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後,警方公布38歲葵青警區警長蘇志恆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懷疑「自編自導」區內一宗涉藏汽油彈案件,事後未被起訴。

林偉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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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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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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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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