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跟進屋苑新冠個案違限聚令判80小時社服令 前區議員提上訴官擇日裁決

社會事

跟進屋苑新冠個案違限聚令判80小時社服令 前區議員提上訴官擇日裁決
社會事

社會事

跟進屋苑新冠個案違限聚令判80小時社服令 前區議員提上訴官擇日裁決

2022年05月23日 18:08 最後更新:18:13

時任屯門區議員甄霈霖前年7月到兆麟苑瑞麟閣電梯大堂,咨詢屋苑首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後通知住戶,以及查詢管理公司的消毒安排。甄的行為被指造成擾攘,引起在場人士鼓譟,去年因違反「限聚令」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甄不服定罪今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甄質疑原審裁判官馮念偉錯誤裁定涉案電梯大堂為「公眾地方」,律政司一方在邱智立法官詢問下承認裁判官在沒有證據下便裁定電梯大堂為「公眾地方」。邱官聽畢雙方陳詞後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41歲上訴人甄霈霖被裁定於2019年7月20日晚上7時36分至7時41分,在屯門兆麟苑瑞麟閣電梯大堂,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羣組聚集。上訴方認為原審裁判官馮念偉錯誤裁定涉案電梯大堂為公眾地方,亦錯誤裁定涉案涉案聚集並非豁免群組聚集,令是次定罪不穩妥及不安全。上訴方提及控方證人審訊時在庭上供稱,非瑞麟閣住戶不得進入瑞麟閣電梯大堂,除非得到瑞麟閣住戶的邀請,才有資格登記申請進入瑞麟閣,但馮官卻裁定瑞麟閣電梯大堂為公眾地方,與證人供詞互相矛盾。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政司指出甄當日在涉案數分鐘內,與同一團伙不停質問助理物管主任。邱官質疑控方如何證明眾人是同一團伙,律政司解釋指當時多人不斷在甄身邊出入及附和,但邱官舉例問:「假若我做自己事,人哋無端端跟從我言行,我是否需要暫停做事離開呢?」,「我明明做緊自己嘢,人哋加入嚟,係人哋犯法我無犯法,你咪告人哋囉」。律政司回答只要多人有共同目的便屬群組,認為甄明知聚集人數多於四人時,在疫情期間負責任的做法是請「八卦」市民離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上訴人甄霈霖。

上訴人甄霈霖。

往下看更多文章

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