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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衝突 3人暴動罪成兩男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確診押6.20判刑

政事

9.29衝突 3人暴動罪成兩男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確診押6.20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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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衝突 3人暴動罪成兩男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確診押6.20判刑

2022年05月24日 16:56 最後更新:18:15

2019年9月底金鐘一帶舉行的「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發生激烈衝突,近百人被捕。其中3名青年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早前全被裁定罪成,21歲學生及24歲資訊科技工作者今同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半;36歲音樂製作人則因確診新冠肺炎未能出庭,其判刑押後至6月20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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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引述兩名被告的求情信均形容他們是「乖乖仔」,有理由相信二人遭有機心的人士教唆、操弄繼而推到前線,而那些幕後的人則可享受政治行動收割所得的成果和他們的「藍天白雲」。法官表明不接納辯方所指,二人只是旁觀者,稱說法莫名奇妙,當時硬物橫飛、交通停頓,任何人見到都覺得觸目驚心。法官認為,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有激烈行為,但他們藉身處現場壯大聲威,而且報告顯示他們毫無悔意,判刑須具阻嚇性,以警惕網上宣揚暴力的行為,遂以監禁4年半為量刑起點,經審訊後被定罪無額外刑期扣減。

辯方求情指,楊樂謙在本案中參與程度較低,重犯機會微乎其微,望法庭考慮他初犯,因遭檢控面對沉重壓力,無任何公職人員受傷而從輕發落。辯方亦指,李其浚擁有中大訊息工程學系學位,其家人形容他為人純良正直、愛家,因入世未深而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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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依次為36歲音樂製作人莫震宇、21歲學生楊樂謙及24歲資訊科技工作者李其浚,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3人暴動罪成其中兩人判囚另一人因確診押後判刑。

3人暴動罪成其中兩人判囚另一人因確診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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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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