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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Mark Simon曾任壹傳媒總經理

政事

黎智英等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Mark Simon曾任壹傳媒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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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Mark Simon曾任壹傳媒總經理

2022年05月26日 12:00 最後更新:12:26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的欺詐案,今在區域法院進行第14日審訊。本案特赦證人、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供稱壹傳媒在2016年的報紙業務收縮,但電子媒體業務擴張。周亦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曾於壹傳媒擔任總經理及其他職位,但他不能肯定他在不同年份的職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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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被告黃偉強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繼續盤問周達權,周指他沒有見過Mark Simon在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一樓工作,周沒有印象曾在2015年以壹傳媒身分開支票予Mark Simon。黃提供當年周簽署的10張支票的文件予周參考,周指該些為薪金支票,而陳廣池法官就每月薪金82,447.85元提出質疑,認為以0.85元為尾數的薪金十分罕見,而且強積金供款為8710.3元,為何薪金尾數會有0.05元出現。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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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解釋指強積金供款是公司出一半,另一半從Mark Simon薪金扣除。而且所有上市公司所有銀行戶口的文件,無論任何銀碼均須兩人簽署。周另確認蘋果動新聞在2013年變為私有化,2015年11月正式改名為壹動畫工作室,而Mark Simon則在2016年11月取代周成為壹動畫工作室的公司秘書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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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達權(小圖)稱Mark Simon曾於壹傳媒擔任總經理及其他職位。資料圖片

周達權(小圖)稱Mark Simon曾於壹傳媒擔任總經理及其他職位。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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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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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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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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