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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 辯方質疑開槍警過敏撥開誤當搶槍 押8月裁決

政事

西灣河開槍案 辯方質疑開槍警過敏撥開誤當搶槍 押8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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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 辯方質疑開槍警過敏撥開誤當搶槍 押8月裁決

2022年05月26日 17:06 最後更新:17:21

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傷示威者事件,中槍青年周柏均與另一名男學生否認企圖搶槍、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3罪,控辯雙方今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指兩名被告案發時向開槍警「步步進逼」,不能排除二人打算搶槍據為己有;辯方質疑開槍警從來沒有處理過暴動等示威事件,「會唔會因為佢唔夠經驗,對咁嘅大場面有啲過度敏感」,才會誤以爲被告撥開手槍的動作為意圖搶槍。法官謝沈智慧聽取雙方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8月29日裁決。

辯方質疑開槍警過敏撥開誤當搶槍 押8.29裁決

辯方質疑開槍警過敏撥開誤當搶槍 押8.29裁決

控方結案陳詞指,法庭應根據《警隊條例》及《公安條例》,去考慮開槍警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地必須,開槍警供稱案發時周遭有人手持武器、虎視眈眈,控方認為周柏均在開槍前兩次揚手均是意在搶槍,警員另供稱另一被告胡子鍵碰到警員手腕及槍的位置,認為胡亦有意圖搶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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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結案陳詞則指,周第一次揚手是撥開指向他的手槍,第二次揚手則是中槍後雙手抱住自己身體,故沒意圖搶槍;胡的出發點只是想保護他人,亦只是碰到槍但沒有意圖搶槍。而開槍警曾於2017年接受機動部隊訓練,從來沒有處理過暴動等示威事件,案發時表現驚惶失措,才會過度敏感地誤以為兩名被告想搶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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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周柏均及20歲胡子鍵,同被控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企圖搶劫兩罪,指二人在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警員 A,以及企圖搶劫 A 的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 A 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兩名被告周柏均(左)及胡子鍵(右)

兩名被告周柏均(左)及胡子鍵(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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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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