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社署男職員涉嫌多次滋擾前伴侶,更不惜租借對方樓上的單位,在其中一次成功與前伴侶見面後從後緊抱並碰其胸部。該男職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需答辯,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及商討本案的其他處理方式。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7月8日再訊,並批准被告期間以5000元保釋,另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事主以及不得進入事主的工作地點和居住的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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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傅嘉豪報稱社署福利署社會保障助理,被控於2022年5月13日,在香港跑馬地司徒拔道肇輝臺3號至4號肇輝臺花園近燈柱24315襲擊姓張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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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男職員涉襲擊前伴侶准保釋,不得接觸事主。資料圖片
上水周二晚深夜及周三清晨先後發生傷人案,暫時無人被捕。
清晨5時許,一名25歲男子在上水劍橋廣場對開,被3至4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用刀襲擊,疑兇登上私家車逃去。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列作傷人案處理。傷者頭及背部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其後轉送威爾斯親王醫院。
威爾斯親王醫院。資料圖片
23日晚深夜11時許,上水清河邨清譽樓亦發生傷人案,一名23歲男子被約10名身穿黑色衣物的本地男子以刀襲擊。疑兇往雞嶺方向逃去,傷者頭及四肢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兩宗案件均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