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部都會區」計畫加持下,財團加快改劃區內土地發展。其中,由財團持有位於元朗石崗、毗鄰元崗新村一幅地皮,向城規會申建969個住宅單位,涉及可建總樓面逾48.4萬方呎。

據城規會文件顯示,項目位於元朗錦田八鄉路丈量約份第106約多個地段及毗鄰政府土地,即鄰近元朗八鄉路及元大路交界、毗鄰元崗新村,申請地點由「農業」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1」地帶,作住宅發展及社會福利設施用途。

上址地盤面積約13.44萬方呎,包括約3188方呎政府土地,住宅部分地積比率約3.6倍,以興建6幢樓高17至22層高住宅(位於1層住宅大堂及1層地庫之上),平均住宅單位面積約499方呎,可建總樓面約48.4萬方呎;項目有約2.1萬方呎非住宅樓面,提供1座3層高住客會所及1座3層高社區設施大樓,另提供約274個車位。

申請人指,是次申請配合政府積極增加房屋土地供應政策,亦考慮到申請地點獨特性及有見錦田南地區逐漸由鄉郊轉型為郊區鄉鎮,發展將有助錦田南達至均衡房屋組合,發展密度合適,將採納多項設計優點與周邊環境融合,同時改善錦田鄉郊環境,將提供社會福利設施,滿足未來居民及附近社區需要。

項目提供969伙,平均住宅單位面積約499方呎。

項目鄰近元朗八鄉路及元大路交界、毗鄰元崗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