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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遊行前區議員助理刑毀3鐘表珠寶店玻璃窗被判囚10周

政事

7.1遊行前區議員助理刑毀3鐘表珠寶店玻璃窗被判囚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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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遊行前區議員助理刑毀3鐘表珠寶店玻璃窗被判囚10周

2022年06月01日 16:11 最後更新:16:16

前年七一市民響應號召到銅鑼灣示威集結,27歲曾任區議員助理的售貨員,破壞3間鐘表珠寶店的玻璃窗,本月初承認3項刑事損壞罪,亦願意向涉案店鋪賠償近9萬8千元。梁嘉琪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接二連三犯案,雖然不至於暴力,但仍須相當程度的武力去作出破壞,考慮到被告審訊前認罪並已全數賠償,酌情減刑後判其監禁10星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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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反映被告有悔意,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給予他機會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辯方又指被告因本案已學到十分大的教訓,被告現已還柙四星期,已初嘗失去自由及鐵窗滋味,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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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官判刑時指,案發日為七一回歸日,當日的遊行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而被告接二連三地破壞三間與行人路接近的地舖玻璃窗,雖然不至於暴力,但仍須相當程度的武力去作出破壞。梁官考慮到本案性質及被告背景等,認為被告認罪及承擔刑責,應給予四分之一刑期扣減,另考慮到被告在定罪當天已全數賠償涉案維修費,最終判其監禁10個星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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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被告麥烈誠承認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羅素街8號英皇鐘表珠寶中心地下勞力士、50至52號百達翠麗外及灣仔軒尼詩道288號英皇集團中心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英皇鐘表珠寶有限公司的玻璃窗,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前區議員助理認3項刑毀判囚。資料圖片

前區議員助理認3項刑毀判囚。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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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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