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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境大樓 5人准保釋押8月答辯

社會事

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境大樓 5人准保釋押8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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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境大樓 5人准保釋押8月答辯

2022年06月10日 12:19 最後更新:12:19

去年11月1日起,所有出入政府公共場所的人士必須強制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新例實施首日,警方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拘捕5人,涉嫌使用假程式或避開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大樓,包括3名正式公務員。5人各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今天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眾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將案押後至8月8日進行答辯,期間眾被告准以2至3萬元續保,另不得離港、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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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控罪指,他們各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辯解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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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被告:黃梓軒、伍敏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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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出行」 29歲男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3年05月12日 10:27 最後更新:11:28

29歲前外判測試男工程師在2021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經審訊後,他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成,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及顯示被告有悔意。裁判官王證瑜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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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文劍偉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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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經審訊被定罪後,一度還柙候判。惟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亦認為他有悔意,而被告還柙14天已初嘗牢獄之苦,明白自由可貴。被告亦在求情信中承認自己鹵莽愚昧,一時想錯,因擔心私隱而使用虛假應用程式,造成防疫漏洞,承諾今後不再做出違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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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惟接納報告和被告求情信顯示其悔意,被告亦在信中承認犯罪屬自私之舉、日後引以為戒,於是押後判刑及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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