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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認修例風波無牌管有對講機 求情已反思己過承諾不重犯

政事

女教師認修例風波無牌管有對講機 求情已反思己過承諾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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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認修例風波無牌管有對講機 求情已反思己過承諾不重犯

2022年06月22日 16:45 最後更新:07月14日 13:31

2019年9月2日晚,有示威者集結於旺角警署外。21歲女教師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時認罪。被告求情指她任教師後明白以身作則的重要性,承諾不會重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7月15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以3000元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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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案發當晚有大批黑衣人在旺角警署附近設置障礙物,警方約10時半展開驅散。被告沿彌敦道逃往太子,身穿「典型示威者裝束」,即穿黑衫褲及戴黑鴨嘴帽,又戴上呼吸器。被告轉身發現有警員追趕後加速奔跑,但最終被制服,並被搜出一部對講機,警誡下指「無嘢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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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沒有律師代表,她自行求情時指案發後明白以身作則的重要性,反思後已明白自己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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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紫茵(21 歲,教師)承認的「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她在2019年9月2日,在旺角彌敦道726號外沒有電訊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對講機。

當晚大批人士集結於旺角警署防暴警到場驅趕。資料圖片

當晚大批人士集結於旺角警署防暴警到場驅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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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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