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回歸25載 江樂士︰終院伸張正義最重要

政事

回歸25載 江樂士︰終院伸張正義最重要
政事

政事

回歸25載 江樂士︰終院伸張正義最重要

2022年06月23日 08:05 最後更新:10:46

香港回歸二十五年,「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方針走到半途,回歸後首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回顧前半段法治發展,認為終審法院成立能伸張正義最為重要,過去人大每次釋法情況都可以理解,任何頭腦正常的人理應都不會投訴。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法官、檢控官和警察面臨人身恐嚇甚至暴力威脅等巨大挑戰,工作都能恰如其分,可見本港法律制度比過去發展得更為強大。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普通法制度從不會停滯不前,本港亦無例外,江樂士羅列過去二十五年間重大發展,指出自一九九七年以來,法官、檢控官和律師工作持續現代化,發展全球聯繫,例如二○○一年律政司檢控科加入國際檢控官協會,成為第七十五個組織成員,能夠與海外檢察官一起制訂反罪案戰略,緊貼最新想法去打擊各類犯罪,包括網絡、版權和跨國犯罪。最重要發展當數香港終審法院一九九七年成立,取代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成為本地最高法院,具備終審權,終院由本地法官和其他普通法地區法官組成,共同建構合作,以維護本港及市民利益為依歸,在過去的二十五年一直以最高標準來伸張正義,判決於海外法院廣受引用。江樂士讚揚終院一直保持專業、博學、睿智,贏得民眾、投資者和商界信任,並備受業界尊重。

江樂士。資料圖片

江樂士。資料圖片

江樂士續提到司法機構一直確保公平審訊,在法庭上為與訟人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根據既定法律標準公正地排難解紛。江樂士認為香港擁有亞太地區其中一個最優秀的司法機構,法官堅定地維護普通法世界的傳統,本港法官任命機制透明,判決理據充分,這亦解釋了本港法律制度何以享譽國際。江樂士舉出「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的法治指數,為全球獨立原創的法治數據,涵蓋一百三十九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並根據全球公眾和國內法律從業員和專家的經驗和看法衡量法治,而且一直對香港給予高度評價。

維護市民利益為依歸

在去年指數中,香港排名第十九位,僅落後於第十六位英國和第十七位新加坡,遠遠領先於許多西方國家,例如第二十三位的法國、第二十七位的美國和第四十八位的希臘,過去二十五年間強烈擁護和保障法治,本港司法機構實在值得讚揚。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過去每次人大釋法均飽受爭議,江樂士認為儘管有不少人批評,但其實人大甚少釋法,二十五年間只曾五次釋法,僅五年一次。不得不提的是五次釋法中,人大常委只有兩次主動釋法,第一次在二○○四年政改,有關修訂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第二次在二○一六年,詮釋合法宣誓和確認,至於另外三次釋法都是應本港要求作出,範圍包括居留權、涉及外交豁免權的對外事務及行政長官任期。由此可見人大常委非常克制使用釋法權,尊重一國兩制,只要所審議的問題屬於地方自治範圍,本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有權詮釋《基本法》,唯獨是涉及中央負責事項或中港關係,絕對有必要時,人大常委才需要考慮釋法,情況可以理解,任何頭腦正常的人理應都不會投訴。

五次釋法人大主動僅兩次

江樂士總結地說自一九九七年回歸以來本港法律制度各方面正積極發展,主要應歸功於《基本法》,既確保維持着普通法制度,又保障了司法獨立和自由運作免於政治干預的檢控系統。在二○一九至二○二○年暴亂期間,法官、檢控官和警察自己連同家人都面臨人身恐嚇甚至暴力威脅等巨大挑戰,但各方均各司其職證明了其工作能恰如其分,可見本港法律制度比過去發展得更為強大。

江樂士指,其實人大甚少釋法,二十五年間只曾五次釋法。

江樂士指,其實人大甚少釋法,二十五年間只曾五次釋法。

往下看更多文章

江樂士:CECC報告帶政治動機 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

2023年05月12日 13:12 最後更新:14:29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本周四(5月11日)發表名為「一國兩制:香港的政治犯和法治的侵蝕」(One City, Two Legal Systems: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the Eros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報告,指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助長破壞基本法律權利」,如陪審團審訊和無罪假定原則,「任意拘留逾千名政治犯」,「削弱香港曾受人尊崇的法治和獨立司法制度」,更列出29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敦促美國政府制裁。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此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只是為了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為美國國會及報告作者帶來恥辱。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CECC報告指行政長官至今最少委任了29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遴選過程極不透明,行政長官辦公室甚至拒絕透露大多數獲委任法官的姓名,而缺乏透明度不僅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還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性」。CECC從媒體報導的國安案件,得知29名法官曾審理國安法案件,依次為陳仲衡、陳兆愷、陳嘉信、陳慶偉、陳廣池 、鄭念慈、張舉能、周家明、朱芬齡、霍兆剛、香淑嫻、關淑馨、郭偉健、林文瀚、羅德泉、李運騰、彭偉昌、彭寶琴、潘兆初、李素蘭、李義、蘇惠德、蘇文隆、司徒敬(Frank Stock )、杜麗冰、謝沈智慧、胡雅文、嚴舜儀及楊振權,促請美國政府利用《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所賦予的權力,對此29名法官實施制裁,以對抗「香港的民主自由受到侵蝕的情況」。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報告認為《香港國安法》「衍生出一個平行法律制度」,「削弱司法獨立」,「剝奪刑事案被告應有的基本法律權利」,而特區行政長官委任香港現任法官作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任期為一年,如指定法官有危害國家安全言行則會被終止資格。委任安排、短期任期及欠缺免職標準「與司法獨立原則相悖」,有香港律師察覺到「經常作出定罪裁決的法官會獲得晉升機會作為獎勵」,而「遵循普通法的法官職業生涯則停滯不前」,舉例有兩名法官裁定示威者無罪後被親中人士譴責,「遭調派去處理非刑事事宜」。

《香港國安法》亦授權律政司司長決定案件是否陪審團審訊,又由行政長官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決定均不受司法覆核挑戰,截至2023年2月,並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是由陪審團審訊,「違背《基本法》的基本權利保障」。報告列舉出指定法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拒絕人身保護令申請、不容許案件由陪審團審訊、「裁定警方搜查及檢取的權力勝過新聞自由及私隱權」、裁定被告罪成及判囚,「懲罰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公民參與權的人士」。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CECC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認為這份粗製濫造的報告只不過是想讓中國難堪。江樂士認為任何在香港被控刑事罪行的人士,都有權獲得公平審訊,如非證據確鑿及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都不會被判有罪;被定罪的人亦有權上訴,可見案件公正的結果可獲保障。

江樂士強調CECC想恐嚇香港法官的卑鄙企圖不會成功,而且香港法官會按司法誓言的要求,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及秉行公義。另外,香港在《2022年法治指數》中的整體排名維持高位,在全球14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22位,領先於只排名第26位的美國。江樂士認為CECC理應表揚香港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非以政治動機作出損害。

江樂士形容CECC報告是歪曲事實的滑稽之作,預料美國總統拜登只會把報告扔進垃圾箱。江樂士提到報告中提及的某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階段,而報告作者藉報告提倡制裁法官來威脅司法機構,有可能犯了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認為警方可就此作出調查。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江樂士。資料圖片

江樂士。資料圖片

美國國會山莊。AP圖片

美國國會山莊。AP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