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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非法集結案 控方指陳榮泰曾向傳媒稱「聽日係我哋嘅指標」

政事

七一非法集結案 控方指陳榮泰曾向傳媒稱「聽日係我哋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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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非法集結案 控方指陳榮泰曾向傳媒稱「聽日係我哋嘅指標」

2022年06月27日 14:04 最後更新:14:04

前年七一民主派在警方禁止下發起遊行,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等8人被控。唯一不認罪的時任東區區議員陳榮泰今就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指稱,民主派先後兩次申請舉辦集會均被拒,但陳榮泰於七一前夕,連同陳皓桓、曾健成等人在終審法院外向傳媒稱「聽日係我哋嘅指標嚟㗎…假期想去行街,係銅鑼灣行吓SOGO都係會有事嘅,咁我哋都係都想試吓到底係有乜嘢事。」

陳榮泰。資料圖片

陳榮泰。資料圖片

控方開案陳詞指,民陣前年3月向警方申請於7月1日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添美道;徐子見和曾健成亦在同年6月底申請七一集會,由灣仔遊行至中環遮打花園。兩項申請均遭警方反對,上訴也被駁回。惟在6月30日下午,陳榮泰連同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胡志偉,一同在終審法院見記者,向鏡頭展示「反對國安法 七一齊上街」的標語,並高呼「七一街頭見」等口號。

陳皓桓。資料圖片

陳皓桓。資料圖片

記者會期間,各人輪流發言,陳榮泰曾呼籲年青人翌日「著啲花啲嘅衫,有啲節日色彩嘅衫,唔好著黑衫,留返我哋著」,又謂「03 年有份行出嚟嘅時候,大家都可以咁樣行出嚟。點解今年一個所謂國安法出嚟啦…聽日係我哋嘅指標嚟㗎,作為一個香港人,假期想去行街,係銅鑼灣行吓SOGO 都係會有事嘅,咁我哋都係、都想試吓到底係有乜嘢事。」

及至7月1日,數以百計人士在銅鑼灣一帶非法聚集、佔據馬路及行人路,有人先後於馬路上「灑溪錢」、在修頓球場外縱火等;當日該區交通亦受嚴重影響,共94條巴士線、9條小巴線及部分電車路線需要改道或停駛。陳榮泰於同年12月8日遭警方上門拘捕,他警誡下並無作出回應。

胡志偉。資料圖片

胡志偉。資料圖片

56歲陳榮泰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同案被告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和鄧世禮去年認罪,分別被判6至12個月不等。

被告陳榮泰(左)及到場旁聽的同案被告曾健成(右)。

被告陳榮泰(左)及到場旁聽的同案被告曾健成(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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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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