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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假新聞法」無礙新聞自由

政事

鄧炳強:「假新聞法」無礙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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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假新聞法」無礙新聞自由

2022年06月28日 08:11 最後更新:08:11

過往多番談及「假新聞法」的鄧炳強,訪問中也詳談該議題,他說假新聞隨時危害國家安全,必須規管,究竟立法還是制定行政措施尚未有定案,假新聞定義亦須釐清,但相信主要標準是有否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故此專業新聞工作者不用擔心誤墮法網,也不會影響新聞自由。

鄧炳強

鄧炳強

防借媒體名義濫用

鄧炳強稱,一九年湧現大量假新聞,例如有報章說海面很多浮屍,「梗係畀警察殺」,其目的是誤導市民,「覺得警隊殺人放火」,令市民憎恨政府和執法部門,行徑是危害國家安全,故須規管,「好極端嘅可以用《國安法》處理,但有啲未去到咁緊要,若果唔處理就變成好大事件。」

鄧炳強。資料圖片

鄧炳強。資料圖片

對於新聞從業員會否因報道出錯誤墮法網,鄧說目前仍研究是否立法,或以行政措施規管,亦研究假新聞和假消息定義,但相信最簡單界綫是有否意圖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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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若立法或危害新聞自由,鄧指這些說法是分化社會,其實很多國家也有類似法例,當局會保障新聞自由,但亦要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濫用新聞自由,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又指若立法會根據普通法精神訂立,須由控方舉證。被問及若立法會否放寬傳媒查冊權利,以減少報道出錯機會,鄧說收緊查冊是因為被人濫用,例如起底,故需就保障個人私隱作出平衡。而且目前記者沒有定義,「任何人只要自稱記者、網媒,求其印一張卡片,用粗口作為報紙名稱,都有發生,咁樣比較荒謬」,建議新聞界成立具公信力團體,確認哪些人是專業新聞從業員,並擬定基本道德標準,相信當局會為他們工作提供便利。

鄧炳強認為,規管假新聞是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發布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的訊息。

鄧炳強認為,規管假新聞是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發布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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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 | 條例生效一個月 鄧炳強:香港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2024年04月23日 18:41 最後更新:18:42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至今一個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中新網專訪時表示,很希望邀請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朋友來港,看看實際情況怎麼樣,香港現在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中新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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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自今年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 鄧炳強強調,條例的罪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有更好保障,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新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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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出,從諮詢文件開始,當局已經將每個罪行都列得很清楚。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本地立法,即用普通法的概念去立法。 所以普通法的一些基本原則,例如無罪假定和接受律師的權利,這些普通法中所保障的權利都是有的。

中新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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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條寫得很清楚,一些基本的人權、自由,比如言論自由或者是其他自由,都是得到保障的。 該部法律也與兩大國際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接軌。鄧炳強表示,曾與外國商會面對面解釋法律,直接回答問題,非常有效。 而香港在外地的經貿辦事處,也有向外國商人解釋該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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