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總會)於6月27日到訪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辦事處,與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會面交流,而總會轄下26位會員並集體提交臨時物業管理人(物管)(一級)牌照申請。

蕭如彬表示:「監管局衷心感謝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轄下會員集體申領牌照,以實際行動支持物管業發牌制度。香港物管業的發展愈趨專業,帶動物業界持份者如地產代理業等申請牌照,促使行業朝專業化及優質化發展。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至2023年7月底)只剩下不足400天,為確保相關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過渡期完結前能成功申領牌照,於過渡期後能無間斷地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監管局呼籲業界人士盡早作出牌照申請。」

在發牌制度下,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有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可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有效期內成功修畢為配合落實發牌制度而開設的「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即可在未有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將與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為上述申請臨時牌照的會員舉辦「指明課程」。上述會員成功修畢「指明課程」後將可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

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實施至今,監管局已發出近7,5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佔64%,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6%。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轄下26位會員集體提交臨時物業管理人(一級)牌照申請。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轄下26位會員集體提交臨時物業管理人(一級)牌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