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指他涉嫌向一名業主索取9,000元「茶錢」,為對方的住宅單位洽商較高售價,以456.8萬元售出。
資料圖片
楊德明,64歲,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地產代理,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6月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資料圖片
約於2020年4月至5月,一名業主委託中原地產出售其屯門住宅單位。被告於2020年8月初陪同一名準買家視察單位,但出價未能滿足業主要求,業主隨後向被告表示455萬元為最低售價。該單位最終以456.8萬元售予該買家,比業主要求高出18,000元。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0年8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業主索取9,000元「茶錢」,作為他成功為該住宅單位洽商了一個較高售價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起訴地產代理涉向業主索「茶錢」助議較高物業售價。 資料圖片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