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的兒子何豹滿21歲時,其堂姑母「十姑娘」何婉琪未有告知他其信託受益人身份,原訟庭去年判十姑娘只需向何豹象徵式賠償1元,下令何豹需支付訟費。何豹上訴並要求法庭宣布十姑娘違反受託人責任,認為十姑娘「故意失責」需支付訟費。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決是合理並合乎邏輯,沒有任何法律和原則上錯誤,上訴庭毋須介入,故駁回何豹的上訴。上訴庭提到十姑娘早在2017年曾提出和解及支付101萬元的附帶條款付款但遭何豹拒絕,上訴庭下令何豹需支付對方本案訟費。

「十姑娘」

「十姑娘」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何豹一方指何豹在1987年年滿21歲時,除了違反受託人責任,亦因否認及廢除其受託人職責,而違反保障信託責任。但上訴庭指該指控沒有在原審時提出,也不能指望十姑娘的遺產執行人可就從未提出的指控而提供證據,其律師亦因沒有事先知道有關新指控,而未能在審訊提供妥當的法律意見,上訴庭亦沒有收到包括新指控的更新版上訴陳詞,故拒絕何豹一方提出此新指控。

「十姑娘」(左);何豹(右)。資料圖片

「十姑娘」(左);何豹(右)。資料圖片

何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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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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