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今日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分類指導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將東莞市住房限購區域調整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除上述限購區域外,東莞市其他區域暫停實行住房限購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無需進行購房資格核驗。

文件亦稱,東莞將繼續實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後網簽的商品住房,無論位於限購區域還是非限購區域,均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進行交易轉讓。

東莞此前已兩度為樓市鬆綁,包括在5月1日起恢復個稅購房政策、將新落戶「雙半年」限制取消、優化人才購房政策,以支持合理購房需求釋放,對市場起到實質性促進作用。其後5月14日東莞又進一步出台「莞七條」,其中包括進一步放松限購政策,多孩家庭可新購一套房;放鬆限售政策,商品房取得不動產權證2年即可上市交易;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5年調整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