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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維園行人路煮食擺賣 食環署指涉多個政府部門權責

社會事

外傭維園行人路煮食擺賣 食環署指涉多個政府部門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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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維園行人路煮食擺賣 食環署指涉多個政府部門權責

2022年07月05日 09:25 最後更新:11:43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擔心會釀成衛生問題,批發相關部門執法力度不足。食物及環境衞生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外傭在公眾地方聚集屬街道管理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權責,又指一直關注假日期間維園外圍有外傭進行無牌販賣活動,會於假日加派執法人員巡邏,以及採取突擊行動打擊。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FB影片截圖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FB影片截圖

食環署表示,根據記錄,去年7月至今,署方於附近一帶向無牌小販作出25宗檢控或拘控,並檢獲536個小販棄置物品,又指於同期向違反潔淨罪行人士,發出共12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FB影片截圖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FB影片截圖

署方強調,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83B條,除非持有署方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違者可遭檢控,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再犯最高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資料圖片

食環署。資料圖片

此外,根據《小販規例》(第132AI章)第5(3)條,除非持有經營熟食的牌照,任何人不得為販賣而烹煮任何食物或給任何食物加熱,或管有任何擬作烹煮食物或給食物加熱用途的煮食爐或加熱器具,違者可遭檢控,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最高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FB影片截圖

有立法會議員早前發現,維園對開行人路有不少外傭煮食擺賣。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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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北區試行錄像蒐證效果理想 擬擴展至其他地區適用

2024年04月18日 21:42 最後更新:23:40

食物環境衞生署表示,為提高蒐集證據的效率,並減低行動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安全風險,在北區試行以錄像蒐證為主導的新執法策略,以有效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由於試行效果理想,署方會考慮在其他地區應用新執法策略。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昨晚在上水彩園路近寶石湖邨服務設施大樓一帶採取先導執法行動,以錄像設備蒐集證據為主導,記錄無牌熟食小販的違法行為和資料作為證據一部分,打擊懷疑有組織性的無牌熟食小販活動。自去年至今,該地點共錄得19宗無牌販賣投訴。署方行動中拘捕4人,就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展開檢控程序,並檢取4架熟食手推車和其他相關工具,以及即時銷毀約20公斤相關食物。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發言人表示,即使小販離開販賣現場,執法人員仍可根據錄像證據作出拘捕行動,不但可避免在販賣現場發生衝突或混亂場面,亦可減低對途人和執法人員構成的風險,提升打擊無牌熟食小販活動的執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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