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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文員涉政總非禮已婚女同事 辯方爭議被告案發時及口頭招認時精神狀態

社會事

29歲男文員涉政總非禮已婚女同事 辯方爭議被告案發時及口頭招認時精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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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文員涉政總非禮已婚女同事 辯方爭議被告案發時及口頭招認時精神狀態

2022年07月05日 14:11 最後更新:14:20

29歲男文員涉嫌於政總非禮一名已婚女助理文書主任,他否認控罪今在東區法院受審。事主供稱,當日被告在房間內著她「除衫」,更伸手到其胸前,之後又捉住她手腕阻止她離開。事主期間一直斥被告「你係咪痴線㗎?」被告回應「係我係痴線㗎」才鬆手。待事主返回座位後,被告仍不心息跟出,最終需警員協助勸走。辯方爭議被告案發和作口頭招認時精神病發,指出事主亦形容被告「痴線」,不過事主認為此詞意思廣泛,在不同語境也適用,自己當時不想使用太粗鄙的言詞,但又想表達憤怒,故才會這樣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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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X今在屏風後作供,她表示自己已婚,在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擔任助理文書主任。當日午飯時間正與同事觀看奧運女子雙打賽事,未幾被告透過檯頭電話邀請她到會議室。X指,被告為新聘用的合約員工,負責通知不同辦公室的同事到房間取口罩,二人僅為點頭之交,平日只有工作上的往來。X到達該房間時被告正坐在電腦前,問他「你搵我咩事?」、「係咪有嘢俾我?」等後,被告都沒有回應,X因此感到疑惑,且又不見桌上擺放口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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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一連問了被告數道問題後,被告才著X坐下,望向她時眼神閃縮,但沒有進一步交代有何意圖。被告之後將門關上,走向X面前要求她「除衫」,X對被告無禮的說話感到驚訝和欠尊重,形容「簡直係侵犯咗我」,便反問「你講乜嘢話?」但被告再次重複「除衫」,更雙手伸向她胸前至差不多觸碰到其鈕扣。X見此立即撥開被告雙手加以阻止,但門鎖卡之住了而未能成功開門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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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續指,隨後被告捉住她雙手手腕,又意圖除她衣服,X掙扎並大叫救命,期間一直斥他「你係咪痴線㗎!」被告聞言雙手稍為鬆開,回應「係我係痴線㗎。」待X成功打開房門後,被告便回到自己的位置,X再大喊「你到底發生咩事?」被告說:「你唔除衫都得。」X便怒氣沖沖地跑回自己的辦公室,將事件告知同事,透過同事向上司匯報。但被告之後再次致電至X檯頭,更兩度直接走向她位置所在,最終需警員到場勸走被告。

被告陳德俊被控於2021年8月2日,在香港香港金鐘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5樓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現時他已被解僱。 

被告陳德俊否認控罪。

被告陳德俊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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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治療員非禮兩女客人後求撤控 判囚9個月

2024年04月12日 18:20 最後更新:19:00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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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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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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