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散工涉在前年就申請津貼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補交資料時,在信封內放入一張500元鈔票以行賄關愛基金職員而遭廉署起訴,他今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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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的被告楊基鋼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交由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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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10月中申請關愛基金「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及後被告知資料不齊,被告遂向秘書處寄出一個內附500元鈔票的信封,經秘書處職員詢問下,被告表示該筆錢是「手續費」,又請職員接受該筆「飯錢」,關愛基金秘書處隨即將個案轉介廉署跟進調查。
六旬男子涉嫌賄賂關受基金職員的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25日落案起訴一名殯儀經紀,控告他涉嫌以3000元行賄一名離世長者的教友,以獲取為該名長者辦理殯葬生意。被告獲准保釋,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一名居於安老院的長者去年3月6日離世,他生前已將數萬元交予兩名教友,委託兩人安排後事。兩人發現該名長者的殮葬事宜,在他們不知情下,於對方離世當日交由被告所屬的殯儀公司跟進,其中一人於是到公司辦事處了解。
控罪指,42歲被告涉嫌於去年3月6日向該名到公司辦事處的教友提供賄款3000元,以轉介該名離世長者的殯殮服務予被告或有關殯儀公司,該名教友拒絕接受被告賄賂並離開現場。被告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