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第IVA部已於今年1月22日起開始生效。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表示,除了跟進舉報的個案外,該署正多管齊下主動調查涉嫌觸犯《條例》下針對規管租賃的罪行,包括︰
(i)向透過估價署電話熱線查詢規管租賃事宜的租客詢問其租賃情況;
(ii)向收到的租賃通知書上有關租客發出邀請函以進行訪談;及
差餉物業估價署主動調查涉嫌違反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個案。政府圖片
(iii)在第五波疫情減退後,估價署自今年5月下旬起開始主動探訪各區分間單位的租客,藉此宣傳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以及向規管租賃租客直接了解其業主有否涉嫌觸犯相關罪行,並作適當跟進。
差餉物業估價署主動調查涉嫌違反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個案。政府圖片
估價署強調,若業主涉嫌觸犯相關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25,000元。
資料圖片
差餉物業估價署主動調查涉嫌違反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個案。政府圖片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