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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照勒索案件事主感嘆似受審判 抽泣:我老婆走咗 我腦海空白一片

社會事

床照勒索案件事主感嘆似受審判  抽泣:我老婆走咗 我腦海空白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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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照勒索案件事主感嘆似受審判 抽泣:我老婆走咗 我腦海空白一片

2022年07月07日 13:47 最後更新:13:56

本地連鎖食肆集團高層X去年2月到7月間,每月相約旗下31歲已婚女店員到酒店交歡,事後每次支付對方5000元,二人疏遠後女方疑要脅公開床照,索價50萬元,女方被控勒索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集團高層盤問下同意「經濟支持」為2人關係基礎,初次交歡後意欲疏遠對方,又抽泣起來稱「我老婆走咗,唔知喺邊度住,我想佢返屋企」。案件午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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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今日問及事主X年輕時經歷,X直言「我覺得好似俾人審判」,哽咽道「我年紀大喇,我老婆走咗,唔知喺邊度住,我想佢返屋企」X抽泣起來「我想搵返我最愛嘅老婆返屋企,尋日(佢)喺媒體度睇到,WhatsApp 畀我,走咗喇,我腦海空白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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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X在盤問下承認與女下屬去年元旦前相識,X主動向被告索取電話號碼,惟忘記有否曾稱讚對方「好靚」,2人在1月中「遊車河」時發展成情侶,X曾多次接送被告下班回家,過程中雙方均有主動。辯方引述X證供,X提到2月20日中午與被告正式約會,到某酒店,X又同意交往時經常向對方噓寒問暖。X憶述初次交歡後意欲疏遠對方,批評對方「WhatsApp 講嘢好肉麻、太囉唆,係咁追住我,接住每日好似轟炸機咁轟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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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提到被告為新移民,9歲來港,自小家貧,交往6年後與丈夫結婚,惟夫妻不和,婚後仍與舅父同住公屋。辯方續指被告本於機場任職地勤人員,前年10月因就業不足被國泰航空解僱,其後任職案發時的工作。辯方指出被告認為X成熟有安全感,被告仰慕成熟男士,希望尋找有經濟能力男子依靠,X稱對被告有好感所以「話養佢」,X補充「養佢」意指每月給予2、3萬元定額生活費,而非無底深潭,惟X同意經濟支持為2人關係基礎,「夾得來呀嘛」。

被告黃莎莎被控於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間在香港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他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500000元。

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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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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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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