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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促完善守護兒童細則及培訓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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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促完善守護兒童細則及培訓

2022年07月16日 13:47 最後更新:13:47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爆出虐兒醜聞,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國際培幼會(香港)總幹事蕭美娟於電台節目表示,有關事件破壊社會對幼兒工作者的信任,機構管理層及政府部門責無旁貸,並指建議透過完善守護兒童相關細則及培訓等,將兒童受傷害的風險減到最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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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娟表示,國際培幼會發現,過往大眾都較多關注虐兒事件後的補救工作,但做好預防虐兒的工作同樣重要,故應透過完善守護兒童相關細則及培訓、加強對學校的支援,協助前線工作人員為兒童創造安全環境,確保兒童工作者有能力預防並處理虐兒事件,將兒童受傷害的風險減到最低。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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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娟指,教育局近年雖新增處理虐兒個案指引,惟相關培訓仍然不足,不少教職員反映即使學校訂立籠統的員工守則,都只是新入職時的提點,如避免與學生單獨相處、罰企不宜過長等,但對於與學生相處的界線、適當與不恰當的行為,則缺乏清晰或畫一的標準,教職員很難介入或決定是否要通報。

蕭美娟指做好預防虐兒工作同樣重要。資料圖片

蕭美娟指做好預防虐兒工作同樣重要。資料圖片

蕭美娟續指,國際培幼會早前了解其他先進地區的「守護兒童標準」,並於2020年發佈《守護兒童政策》框架,訂立了4大範圍,包括程序、政策、人員及文化,以及問責,以及20項原則及標準,包括訂立明確的行為守則,列明對待兒童的恰當及不恰當行為、向持份者提供清晰處理投訴的指引、設立讓員工毋須擔心受追究或歧視的舉報政策、列舉不同灰色地帶該如何處理等。她期望《守護兒童政策》框架可以為業界人士提供一個以實證為本的參考,用來制訂一套有用的機構政策和程序,並在即將訂立的新法例下保障機構及員工的聲譽。

蕭美娟指童樂居虐兒事件破壊社會對幼兒工作者的信任。資料圖片

蕭美娟指童樂居虐兒事件破壊社會對幼兒工作者的信任。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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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中袖手旁觀 兩被告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2024年01月15日 18:48 最後更新:21:00

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早前分別承認1項及2項虐兒罪,稱在案中僅袖手旁觀的其中兩名幼兒工作者,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同案其中一名被告,將一名女童整個人提起摔到地墊上,面部著地,52歲時任幼兒工作助理的被告李慧心在旁手插褲袋,視若無睹,無動於衷。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另一名61歲時任兼職護理員鄭淑貞,在同案另一名被告多次大力拍打另一名女童頭部時,鄭淑貞負有照顧責任卻不加干預,嚴重破壞誠信。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認為,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僅袖手旁觀,乃淡化角色,童樂居職員守則中訂明嚴禁體罰及暴力行為,須確保兒童安全,2人負有積極責任保護兒童,卻對幼童麻木不仁,漠不關心,旁觀惡行助長歪風,讓他人可以肆無忌憚任意妄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強調,2人受薪工作服務社群,卻干犯傷害弱勢社群的罪行,判監無可避免,考慮到2人並非施襲者,每罪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判處李慧心監禁4個月,鄭淑貞監禁4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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