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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國旗要收「檢查費」每面旗每天6元 傳媒人致函李家超告狀

政事

掛國旗要收「檢查費」每面旗每天6元 傳媒人致函李家超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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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國旗要收「檢查費」每面旗每天6元 傳媒人致函李家超告狀

2022年07月21日 09:15 最後更新:10:40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早前香港大街小巷就見到掛滿國旗區旗,以慶祝一番。不過,專欄作家屈穎妍近日在文章指,有一批市民在去年國慶期間,向路政署申請於粉錦公路一帶的燈柱掛國旗,獲批准掛一千二百一十四面旗,由九月二十日掛到十月九日,共二十天,「沒料到,提出申請後,卻收到路政署的帳單:盛惠十四萬七千六百七十元正。帳單列明,這十多萬,叫檢查費,每面旗每天收六元,再加約二千元申請費。」市民收到該署帳單後當然相當錯愕,雖已繳付帳單,但十分不滿,故將此事曝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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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開後,由《文匯》、《大公》員工為骨幹的「香港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決定出面向特首李家超告狀。投訴函件語氣都幾嚴厲,說群組成員表示了極大憤怒,「追問到底是誰下的指令,要在節日掛國旗表達愛國情懷的市民交『掛國旗租金』?這算是愛國者治港的哪一種規例呢?」該會認為通過這一事,值得公務員團隊引以為鑑,並盼此事得到合理處理。

若要在燈柱掛國旗,當局或需收費。資料圖片

若要在燈柱掛國旗,當局或需收費。資料圖片

除了這封告狀信外,兩位立法會議員陳仲尼與李鎮強也即致函路政署署長,查詢是否真有其事,如有的話,是根據哪條香港法例而行?

李家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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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在燈柱掛國旗,當局或需收費。資料圖片

若要在燈柱掛國旗,當局或需收費。資料圖片

路政署其後回覆傳媒表示,按照現時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則,須向申請人收回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進行巡查工作的費用,根據既定標準,申請人須就每宗申請繳交1990元的行政費用,另須就每支旗幟繳交每日港幣6元的巡查費。署方去年8月首次接獲民間團體申請於本署轄下的燈柱懸掛國旗以慶祝國慶日,遂按照上述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該團體亦按程序繳付相關行政費及巡查費。

署方其後收到立法會議員的信函,要求酌情豁免該團體在燈柱懸掛國旗的相關費用。署方積極與相關部門跟進申請豁免收費的具體安排,審批豁免的程序快將完成,會盡快通知相關團體退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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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元朗將國旗及區旗丢進明渠 認罪被判囚45日

2024年03月27日 11:12 最後更新:14:01

一名無業男子去年7月在港鐵朗屏站附近,搖晃懸掛路邊的國旗及區旗,並掉進明渠。被告在受審前承認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45日。

案情指,為慶祝香港回歸,元朗明渠上的行人路欄杆掛有共11面國旗及7面區旗。去年7月3日,一名女途人路經港鐵朗屏站D出口附近時,目擊被告先後搖晃掛在欄杆的國旗及區旗,並丢進明渠,該名女途人取出電話拍攝情況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在明渠檢獲一面國旗及區旗,分別有2處及1處黑色污漬,區旗的旗杆有劃痕,被告翌日在天水圍住所被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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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因失業及經濟壓力與家人出現衝突,在前往元朗購物途中,一時以錯誤方式宣洩才犯案,並非有預謀。被告犯案後有悔意,承諾不會重犯,早前已找到全職工作。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指,國旗及區旗有象徵國家主權的意義,無論涉案旗幟有沒有被弄污,被告把旗拆出來的行為已是侮辱,認罪扣減刑期後作出有關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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