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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lunch事件 兩男生涉戴口罩拋磚 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

政事

和你lunch事件 兩男生涉戴口罩拋磚 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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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lunch事件 兩男生涉戴口罩拋磚 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

2022年07月25日 15:44 最後更新:15:53

2019年11月13日中環「和你Lunch」示威期間,2名男學生疑參與示威後被捕,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及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2人均曾面戴口罩,在行車路上拋下磚頭,其後被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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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3日約正午時分,有示威人士應網上文宣呼籲參與「和你 Lunch」示威,開始在中環畢打街非法聚集和佔據行車路,部分人穿一般上班服裝,其他人則穿黑色或白色衣服並戴上口罩,叫喊不同訴求及辱罵性口號,例如「香港人,報仇」、「沒有暴徒,只有暴政」、「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示威者由畢打街行車路開始逐漸移往附近街道及行車路,把竹枝、圍欄、磚塊和垃圾等物件扔在不同的行車路上,令畢打街一帶不能正常行車。防暴警察到場後在畢打街一帶設立三條防線,聚集示威人士愈來愈多,其中有人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交界、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築起傘陣及路障,與警方對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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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約1時41分警方警告不果後開始清場行動,示威者沿畢打街往皇后大道中方向逃跑,結果在畢打街不同地點被警方截停制服多人,包括2名被告。被告譚家樑當時面戴灰黑色口罩,曾一邊行走一邊在干諾道中東西行線之間的康樂廣場的行車路上擲下了一塊磚頭;而被告周柏希曾面戴口罩,與一名女子步往德輔道中,然後從他們所攜帶的袋中取出一些磚頭拋擲在行車路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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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譚家樑及20歲周柏希被控在2019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一帶與黃天樂參與非法集結,及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即耳掛式口罩。

在2019年11月13日,有人在中環示威。資料圖片

在2019年11月13日,有人在中環示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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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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